高 州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15年9月15日9时在高州市人民法院听证室公开听证申请人高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深镇镇信用社诉被申请人谭建梅、卢全执行异议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注:本公告已于2015年9月9日张贴。
书记员:严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