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记心中,悉心调解为农民
高州,作为一个农业大市,种植业、畜牧业发达,随着科技的进步,农机逐步替代了传统的人力,给农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潜藏着越来越多的风险。
近日,高州市人民法院石板人民法庭处理的一起案件就关系到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农机安全问题,值得我们去警醒、防范。
原告钟某是一位农民,2021年7月3日,钟某拿自己种植的玉米到被告李某所经营的打粉店打粉,在等候打粉过程中,机器发生故障突然爆炸,横飞的机器碎屑插中在旁边的钟某的右腿,顿时血流不止,先后辗转石板卫生院以及高州市中医院进行治疗,方得转危为安,钟某诉请李某赔偿因本次农机爆炸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六万余元。石板人民法庭庭长黄陈方兴法官通过实地勘验、约谈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得知原、被告双方都以农业生产为生,家庭都不富裕,如今突降横祸,被告年近六旬,无力偿还巨额赔偿。为此,黄陈方兴法官多次约见两位当事人,以法说理、以理说情,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这起突如其来的事故总算有了一个不错的结局。
在此,黄陈方兴法官告诫广大农民兄弟,在日益广泛应用农机进行农业生产的过程中,许多农民自身缺乏农机的使用知识、缺乏相应的维护和保养意识,应当加强防范意识,注重农机的维修及保养,安全第一,杜绝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在高效便利的同时共同为新农村的建设营造安全良好的生产环境。